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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诉讼如何提起?要提起行政诉讼,一般需要满足哪些条件?

时间:2023-06-27 13:27:56 来源:法评网

提起行政诉讼如何提起大家在熟悉不过了,被越来越多的人所熟知,那你知道行政诉讼如何提起吗?快和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!

要提起行政诉讼,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:

一、认为自已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的侵犯,才能提起行政起诉。

不能对抽象的行政为提出起诉。

注: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针对具体个人(或单位等)作出的行政行为(处罚决定、拘留决定等等)抽象行为是指具有普通约束力的法律、法令等。

二、注意复议前置的情况对某些具体行政行为不服,法律规定必须要先向作出该行为的机关的上级机关提出复议请求,不服复议决定的,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。对有些行政行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。具体可参看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。

三、注意诉讼时效行政诉讼法规定了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,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的时效方面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四项:

1、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的,……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,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。

2、不服复议决定的,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是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。

3、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起诉的,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。

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
四、此外,提起行政诉讼还要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条件,即:原告主体要合格;要有明确的被告;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;起诉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,要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起诉状。

也可以以复议机关为被告,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。

相关法律规定

《行政诉讼法》第四十九条规定:

从上面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知道,如果遇到行政诉讼如何提起的问题我们应该知道怎样去处理了。实际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对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,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,才能够在面临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好的通过法律去解决。

标签: 行政诉讼 受案范围 法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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